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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院学生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2013-10-11 00:00  

学生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是支部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检验党支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是支部运行和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党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第二条 学生党支部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分类、严格管理、安全保密、重在维护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学生党支部的档案管理一般应由组织委员负责,也可由党组织内部指定支部委员专门负责。
第四条 凡支部会议、支部活动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存档。
第五条 纸质档案要专柜存放、妥善保管、细心维护,防止丢失和污损。电子档案要及时转存至存储器上,重要档案要备份保存。
第六条 支部的档案应履行严格的保密方案和查阅程序,未经支部大会同意,任何党员不得公布党组织档案。未经支部委员同意,任何人无权查阅支部档案。
第七条 档案材料应经常清理,定期核查,发现档案缺失时,要追查其下落或寻求其他方法,在发现之日起一周内补齐。
第八条 支部党组织成员组织关系发生异动时,档案专管人员要予以协助,做好档案的流转和移送工作。
第九条 档案的一般性使用、出借,都要登记。应包括:使用人、借阅人、经手人、日期、使用和借出档案内容、备注等项目。
第十条 如果发现党组织成员在档案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故意毁坏、窃取、隐匿有效档案等行为,支部大会应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上级党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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