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4年5月15日下午,长春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理论中心组暨读书班专题学习会,艺术设计学院党委书记荀洪梅主持。首先,荀洪梅书记就近期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安排进行了部署,并对各支部的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度及学习内容进行了指导。按照艺术设计学院党纪学习教育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安排,理论中心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内容。
荀洪梅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解读,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许宏年书记就《条例》第五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展开学习解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孙巍院长就第六章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条例展开学习与解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特殊时期成或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上述决定的,给予留觉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产品与公共党支部书记郑路院长就第八章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条例进行解读:“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服装与环艺党支部书记徐相阁就第五章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了解读:“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平重不良影响的,依照规定处理。”
张恒就第十章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进行了解读:“强调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王虹丹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就违反党的政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大学生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
最后,荀书记再一次强调了党纪学习的重要性,希望党支部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带动全体教师融入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各支部,在下午开展支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
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提升了党性修养。下一步,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党员将加强日常学习积累,采取线上分享、线下交流方式,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带领全体党员及广大教师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坚守初心,坚定信仰。
在集体学习后,学院党委还布置了学校《深入开展“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明确“谁来抓”,围绕“五个强化”,希望学院领导干部积极带动全院师生,努力完成学校给予的任务清单,确保“狠抓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