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新闻 
 教学 
 科研 
 实践 
 学生 
 教师 
 学科 
 
培养计划
 办学理想 
 办学特色 
 培养计划 
 课程设置 
 优秀作业 
培养计划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本科生>>公共艺术>>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长春工程学院公共艺术专业教育贯彻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统一、教育过程阶段性与持续性相统一、知识结构与综合能力相统一的教育理念,强调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面向整个人居环境建设,培养具有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度假区规划与设计、城乡景观环境规划与设计、城乡雕塑小品设计、景观建筑设计、传统园林与建筑保护设计等方面知识与技能,能够从事景观规划、设计、教学、研究以及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传承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教育传统,积极吸收国内外风景园林及公共艺术教育成功经验,通过课程建设和持续的改革创新,培养具有国际化和本土化双重视野,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具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景观专业优秀人才。
三.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素质
1 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基本知识;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掌握景观规划设计理论、景观历史理论、景观工程技术、城乡家具小品设计表现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发展方向;
3 具有较强的公共空间设计能力,并对相近或相关的建筑学设计、城乡规划设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4 具有综合的能力结构,包括业务能力、思维能力、交流能力、组织能力、自学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5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并具有基本的外语交流能力;
6 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科学态度和职业道德。